胡磊,男,漢族,陜西省大荔縣人,1985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文化程度,2011年9月進入華陰市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職務,現任華陰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刑檢一科副科長、三級員額檢察官。
信念堅定,堅守底線,公正廉潔執法
該同志政治立場堅定,始終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自己,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秉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嚴格執法、秉公辦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在思想上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認真履行檢察職能,講政治,有立場,盡職盡責,兢兢業業,嚴格執行高檢院辦案紀律等各項規定,公正執法,不徇私情,不枉不縱,堅守底線,做到廉潔自律。
追求正義,忠誠盡責,強化檢察擔當
該同志從檢七年來,一直在公訴崗位工作,累計辦理各類刑事案件230余件,辦理大案20余件,辦理要案5件,無一錯案,使300余名犯罪人員受到應有的懲罰,為國家、集體和個人挽回經濟損失數十萬元,有力打擊了違法犯罪活動,依法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先后榮獲渭南市檢察機關個人嘉獎、渭南市檢察機關業務能手、渭南市第七屆公訴業務競賽業務標兵、華陰市政法業務標兵、華陰市檢察院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撰寫的檢察建議書先后獲得省、市檢察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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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執法,正確處理,確保未成年人權益不受侵犯。
2015年辦理的未成年人楊某盜竊案,公安機關以戶籍證明記載的日期認定楊某已年滿十六周歲,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在訊問楊某時,楊某稱其生日是農歷生日,其法定代理人亦稱戶籍證明上楊某的生日不準確,當時報戶口時錯把農歷生日當公歷生日上報了。如果按照公歷生日計算,該案犯罪時間在楊某十六周歲剛過幾天,可以追究責任,但如果按照陰歷生日計算,則該案犯罪時間在楊某十六周歲生日之前,無法追究其責任。經補充偵查仍無法確定楊某的出生日期是公歷還是陰歷,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推定楊某沒有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經檢委會研究后依法對楊某作出法定不起訴,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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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劍拒執,助力執行,積極維護法律權威和社會誠信。
2017年辦理的雷某拒不執行判決案,這是華陰市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拒不執行判決案。在辦理過程中,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程序關,在切實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同時,從嚴從快審查起訴案件。在案件宣判后,通過多種形式對外宣傳報道,依法開展釋法說理和法制宣傳工作,有力地打擊了拒執行為,維護了法律權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該案被渭南市人民檢察院評選為2017年精品案件,并被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為打擊拒執罪典型案例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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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積極投身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2018年9月在主辦陜西省公安廳督辦的宋某等人涉黑案件過程中,針對該案涉黑證據薄弱的情況,常駐辦案組介入偵查,引導公安機關依法取證,最終在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該組織涉黑成員孫某等人時一錘定音,以涉黑罪名批準逮捕。目前該案批準逮捕涉黑成員十三人,追捕一人,提起公訴十三人,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十三人。在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關的同時,又確保案件依法高效、快捕快訴,取得了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史文聰 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