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華陰市人民檢察院在提前介入犯罪嫌疑人馬某等人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一案中,發現案發事故地點在該公司所在的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車間。經了解,該公司系華陰市一民營企業,主要加工生產銷售水泥、石膏粉等建筑材料及工業垃圾的回收利用。2017年11月該公司與下設建筑垃圾利用車間簽訂了合作承包協議,由公司提供相關手續、場地、建筑垃圾原料等,車間承包人馬某負責生產及安全設施、人員的安全責任,由于車間管理人員及員工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安保措施、安全知識及自我保護意識,在生產過程中違章作業,發生了重大生產責任事故。
2018年7月5日上午,華陰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杰帶領刑事檢察部偵監組四名干警,與華陰市公安局羅夫派出所負責人及辦案民警一起來到華陰市禹門水泥有限公司,實地查看該公司因安全制度及安全設施不健全、職工違章作業導致重大責任事故發生的事故現場,并與企業負責人座談,重點圍繞事故發生的原因及如何預防此類事件的發生提出了六條切實可行的檢察建議。
針對該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漏洞,該院建議: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范,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責任,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都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杜絕違章作業的情況發生。
二、強化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杜絕違規作業。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不能僅僅放在口頭,而應落到實處,要讓每個職工都知道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紀律和各自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三、健全勞動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生產條件,勞動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制訂的相關保護勞動者人身安全法律法規的標準。完善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和風險告知,改進或更新勞動安全設備。
四、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強化現場的安全檢查力度,加強對施工危險源作業的監控,建立并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堅持以預防為主,積極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施工作業人員也應進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識,明確自己的崗位和職責,不能擅自操作自己不熟悉或與自己工種無關的設備設施。
六、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溝通聯系,以便提早發現和預防安全生產違法犯罪。
今年以來,華陰市檢察院堅持跳出檢察看全局的工作理念, 以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明確檢察機關立足職能服務保障企業營商環境的“九個強化”措施,努力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這次“六條檢察建議”的提出,再次以個案具體詮釋了執法為民服務發展的檢察擔當。
供稿:劉國華
攝影: 孟帥
編輯:史文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