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廣網北京5月27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六一前夕,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最新進展及典型案例和事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肖瑋介紹了去年全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基本情況。首先,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肖瑋介紹,去年,檢察機關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依法辦理了浙江溫州摔嬰案、廣西“9·26”小學生被砍殺案等有廣泛社會影響的重大案件,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充分發揮法律的震懾作用。注重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身體康復、心理疏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其中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5548人,進行心理疏導4400多人,并探索開展對未成年被害人父母的親職教育輔導,努力幫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復正常生活。
其次,堅持對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訴,提高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質量和效果。201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838件56276人,其中,不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892人,不捕率為26.66%,比全國整體不捕率高7.26個百分點。同時他提到,全國共有1463個檢察機關,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開展附條件不起訴,占檢察機關總數的40.96%。
今天(27日),最高檢向社會公布了檢查機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八項措施,其中強調檢查機關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對象范圍的全覆蓋,這八項措施的第一條就規定,要嚴厲懲處性侵害、拐賣、綁架、遺棄、傷害、虐待未成年人等各類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
第六條規定,檢察機關“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務犯罪偵查等工作中,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中有無人照料的未成年人,或者發現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方面存在漏洞和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并協助未檢部門介入干預”。目的就是要實現檢察機關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只要涉及到未成年人,不論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還是其他未成年人,都要加強司法保護,切實防止在檢察環節出現保護真空。
另外,這八項措施中還強調,檢查機關保護未成年人職能作用的全發揮,其中他提到,要“加大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怠于落實未成年人保護制度方面職務犯罪的查處力度,依法嚴懲侵吞、挪用、違法發放未成年人專項救助、救濟資金等貪污犯罪,對國家工作人員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到侵害或可能受到侵害,應當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導致未成年人重傷或者死亡等嚴重后果的,應當依法及時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