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全面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最高檢”)《關于推進行刑雙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 構建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制度的意見》工作要求,華陰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職,緊盯“三個強化”,做實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力促行政檢察提質增效。
強化銜接力度,增強“內動力”
一是堅持主動履職。組織干警認真學習最高檢及上級檢察機關有關行刑反向銜接文件精神及會議要求,明確工作任務,熟悉辦案流程。積極借鑒最高檢及其他省級人民檢察院推送的典型案例,汲取辦案經驗,優化辦案方式;二是堅持綜合履職。行政檢察部門持續加強與刑事檢察部門的協作配合,設置行刑反向銜接聯絡員,制定線上線下同步移送制度,建立內部線索移送臺賬,確保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制度化、專業化、規范化運行。
強化銜接廣度,增強“外推力”
一是堅持一體履職。針對辦案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檢察官聯席會認真分析研判,對于疑難復雜案件,及時匯報請示上級檢察機關,發揮一體履職制度優勢;二是堅持協同履職。與行政機關建立常態化協作配合機制,通過座談交流及時向行政機關了解案件情況,掌握執法困境,探討解決方案,力促雙方形成共識,科學評估“可處罰性”,確保行刑反向銜接效率、效果有機統一。
強化銜接精度,增強“落實力”
一是堅持公開透明。在辦理一起交通肇事反向銜接案中,就是否需要吊銷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及律師代表召開檢察聽證會,公開聽取各方意見,確保行刑反向銜接公開化、透明化。二是堅持依法履職。主動發揮“府檢聯動”機制作用,加強與行政機關聯席會商,及時消除在法律適用、處罰種類以及執行方式上的認識分歧和操作誤區,確保行刑反向銜接檢察意見、檢察建議落得住、有成效。
下一步,該院將積極探索多元辦案方式及“輕罪治理”新路徑,規范辦理反向銜接案件,嚴格把握“可處罰性”原則,一體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做好不起訴后半篇文章,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