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老年人是一種恃強凌弱的表現,體現出行兇者更大的人身危險性
▶ 未經授權 不得轉載
文 | 法治周末記者 仇飛
法治周末見習記者 楊代媛
責任編輯 | 仇飛
毆打現場視頻截圖
連日來,有關航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張陶毆打院士的文章和圖片在網上熱傳。
公開資料顯示,被打院士王晉年是我國高光譜遙感技術與應用領域早期開拓者之一,現任廣州大學地理科學與遙感學院教授,遙感大數據智能應用創新中心主任;吳美蓉現為亞太空間多邊合作空間技術應用首席專家,二人均為國際宇航科學院院士、主席團成員。
據此前媒體報道,6月初,張陶因為尋求王晉年和吳美蓉推薦其成為國際宇航科學院院士不成,在晚餐和餐后送兩位院士回住處期間,對二人大打出手,致使王晉年肋骨骨折、全身多發性軟組織損傷,吳美蓉脊椎骨折、住院手術。目前,警方已對此事介入調查。
對于此事,很多網民表示“不可思議”;也有不少網民認為,張陶毆打老年院士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犯罪。
“實踐中,故意傷害的行為多種多樣,法律并未對傷害行為的方式作出具體要求,只要能夠對他人人身健康造成物理性的傷害,都可能被評價為故意傷害的行為。”云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實踐中心主任簡琨益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指出,故意傷害罪在法律意義上屬于結果犯,也就是說一定要造成特定的損害結果,行為才能被評價為犯罪。具體而言,需要造成他人輕傷以上后果,行為才可能被評價為犯罪。對于沒有造成輕傷以上后果的傷害行為,也可以根據傷害行為的情節,按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由公安機關進行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
對于張陶毆打院士的行為,在簡琨益看來,受害的王晉年、吳美蓉兩位院士都是老年人,從刑事法律風險的角度看,雖然在我國刑法中沒有將毆打老年人作為法定從重處罰的情節,但是,一方面,老年人的身體健康更加脆弱,毆打老年人會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比如,同樣的攻擊行為,被害人是年輕人可能只是皮外傷,被害人是老年人則可能傷筋動骨,傷情后果更嚴重,刑事處罰就會更嚴重;另一方面,毆打老年人是一種恃強凌弱的表現,體現出行兇者更大的人身危險性。因此,毆打老年人的行為通常會被作為酌定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而從程序上看,故意傷害罪屬于公訴案件,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任何公民都可以對犯罪行為進行檢舉,公安機關有義務對犯罪行為進行調查。
“在實踐中,公安機關會根據是否存在故意傷害的基本事實,以及傷害結果是否達到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來決定是否立案。具體而言,公安機關首先要對受害人進行傷情鑒定,并判斷基本的犯罪事實是否存在,由此來判斷案件是否屬于刑事法律管轄的范疇。倘若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則會對案件立案調查,對嫌疑人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啟動刑事訴訟程序;如果案件不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公安機關會根據傷害情況的嚴重程度來決定是否對行為人進行行政處罰。”簡琨益分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