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失去自由的第一天晚上,劉漢興整夜沒睡。回想2008年,他剛赴任陜西省榆林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有人送來現金3萬元,希望他能盡快放人……
7月3日,陜西省紀委監委官方微信平臺發布《戒毒難戒欲,誡人未誡己》一文首次披露,劉漢興在任榆林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7年間,多次以違規批假、偽造診斷評估檔案等方式,共為1099名強制戒毒人員解除強戒措施。其中,有15人提前結束強制戒毒后,又重新犯罪,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獲得起訴書顯示,劉漢興被控受賄和濫用職權兩宗罪。
2008年,劉漢興從榆林市公安局經濟文化保衛支隊調任榆林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后更名為榆林市第一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2020年6月30日,榆林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劉漢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0月14日,榆林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日前,經中共榆林市委批準,榆林市紀委監委對劉漢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同時,對劉漢興做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理。
被查前,劉漢興已任榆林市公安局環境與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副縣級),而劉漢興被查主要問題發生在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這段時間他任榆林市第一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
上游新聞記者從起訴書上看到,從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劉漢興涉案受賄金額總計53.8萬元,12名行賄者給劉漢興送錢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幫他們的親友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