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微信朋友圈流傳著一張圖片,吸引著眾人的目光。廣東省韶關市原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原書記、原公安局長,為了自己的私欲,8年時間“不務正業”殺了3600頭豬。
圖片中文字內容顯示:廣東韶關原公安局長葉樹養愛好殺豬,基層領導為了投其所好,便在其下來檢查工作時備好肥豬供其小試身手,其在8年之內殺了3600頭豬。
8年殺3600頭豬,什么概念,也就是說每天平均要殺1.2頭,平均每年不低于450頭。這哪還是什么公安局長,這分明就是與屠夫搶飯碗的殺豬佬。按他這個架勢,基本上也就是365天全年無休,節假日加班加點都在殺豬。
這個出身農家的公安局長一直對殺豬頗感興趣,人們估計這和他多年的農村生活經歷有關。為了投其所好,個別基層領導早早就在其下來檢查工作時備好肥豬供其“小試身手”。
一位基層民警回憶了一次殺豬經過:“豬在樓后被捆好后,連刺幾刀,未中要害。豬掙扎,久不斷氣。旁人上來,補上一刀,豬死。” 讓該民警不解的是,殺完豬后,葉樹養竟未品嘗親手屠宰的豬肉就離去。
當然,殺豬也未必就是為了吃豬頭。這就好比舊時去妓院買春,圖的就是一時歡愉。作為一個大權在握的公安局長,又豈會貪戀這三五口肥豬肉,他要的就是這種掌握生殺大權的感覺。
人各有好,公安局長也是人,他喜歡殺豬并不值得大驚小怪。讓人感到有趣的是,居然有基層領導為投其所好,在他下來檢查工作時備好肥豬供其“小試身手”!當然,據一位基層民警回憶,局長大人盡管相當熱衷于殺豬,可技術確實不咋地,幾刀下去都不能“解決”了肥豬,看來也就是圖個娛樂。只是豬就倒霉了,臨死還得多挨幾刀。
不過,這已經很萬幸了,公安局長也就是愛好“殺豬”。如果他喜歡殺虎,手下的人還真要費些心思找才行。要不咋說當領導好呢,不管你喜歡什么,都有人挖空心思滿足你。領導愛錢,送錢的人就排隊;領導附庸風雅,就有人送古玩、送字畫;領導愛美女,就有人拉皮條介紹情婦……領導愛殺豬,下屬怎能不盡心盡力呢?讓領導殺高興了、殺爽了,今后也不會虧待自己嘛。
這里還有個疑問:下屬單位供局長“小試身手”的肥豬從何而來?是自掏腰包孝敬局長的,還是用公款支付的購豬費用?抑或是干脆找養豬戶“借”的?按常理推斷,自掏腰包的可能性極小。給領導送錢是“金錢賄賂”,給領導送情婦是“性賄賂”,那么,給領導預備肥豬算不算“豬賄賂”呢?連肥豬都能成為討好上級的道具,并且這樣的事情還發生在公安部門,再次讓我感受到官場真奇妙。
更荒誕的是,這樣一位愛好殺豬的公安局長竟然還有目標和原則。
他的預訂目標:“留下2000萬給兒子、2000萬給女兒女婿、2000萬給自己安度晚年”。為了實現目標,利用各種機會斂財。比如節日光紅包這一塊,他說:“每天誰來過,我都記不得了,來人把‘紅包’一放就走了。有的塞到枕頭底下,也有的放到花盆里,正常情況下,一個年節要收一二百萬元。”
葉樹養替人“辦事”時,往往不是當時接受賄賂,而是暗示或明示對方:年節期間以“紅包”、“禮金”形式送到府上。在韶關市任職的一段時間內,有40多個單位或部門、70多名干部為崗位調整請他幫忙,分別給葉樹養送過“紅包”。所以逢年過節之際,葉樹養家門前便是車水馬龍,送禮送錢的人絡繹不絕。
他還制定了“五不”原則:“不主動索要錢財、不辦事不收錢、不催討該給還沒給的錢、不討價還價、不嫌棄送多少錢”,采用守株待兔方式靜候行賄人上門。
20年里,葉樹養不僅沒被發現問題,反而平步青云,升遷至韶關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最諷刺的是他還當上了懲防腐敗體系建設考核工作組組長。
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辦案人員說,葉樹養的犯罪事實涉及面廣、行賄人及相關證人眾多,以至于查案期間談話500多人次,制作筆錄數百份,調取書面材料數千份,形成卷宗材料近50卷。
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辦案人員認為,葉樹養貪腐受賄領域之多,可以用五個“利用”來形容:
一是利用職權為黃、賭、毒犯罪和違法活動充當保護傘。葉樹養任公安局長期間,為韶關一些經營酒店和含有賭博業務的電子游戲機室老板陳某、盧某提供違法經營保護,收受賄賂人民幣數百萬元。
二是利用職權在工程建設上為包工頭牟取利益。葉樹養在新豐任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為一名建筑老板龍某取得豐城鎮政府舊城改造及新址開發的工程承建權,受賄人民幣80萬元。在韶關市公安局新辦公大樓建設中,葉樹養在工程承建權、工程款等方面為多名承包商牟取商業利益,并因此收受賄賂人民幣100多萬元。
三是利用職權及職務影響為礦山老板牟取利益。葉樹養利用擔任公安局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職權及職務影響力為韶關礦山老板刁某牟取商業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100多萬元。
四是利用職權干預司法機關案件的處理。葉樹養干預檢察機關查處的韶關鋼鐵廠系列職務犯罪案中,曾一次性收受韶關市宜達燃料公司老板朱某人民幣200萬元。
五是利用職權安排人事。葉樹養不放過任何斂財機會,只是為韶關市公安局的一名干警作崗位平級調動,就收受賄賂港幣20萬元。
可惜,葉樹養只貪了3000萬就被抓了,看來他的6000萬目標是實現不了了。他在“悔過書”上寫道:
“我向法官、檢察官、記者朋友問好,法庭對我的審問完全公正,我對自己的犯罪事實沒有任何意見。一年多來,我在不斷反思自己,感到無比痛苦,眼淚都流干了。”
“我是農民的兒子,父親擔柴賣菜供我讀書……我在沒有任何背景的情況下,從生產大隊隊長做到市委常委、公安局長……終成為罪人的原因有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我沒有自尊、自愛、自重,教訓慘痛、深刻。”
“希望看在我上有90歲高齡父母,下有未成年孩子,主動交代問題并退清贓款的做法上,對我從輕進行判決。早日回家與家人團聚。”
看著這“悔過書”感覺挺可憐的,是不是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但是聯系他曾經擔任公安局長時的“作風霸道、驕橫跋扈”,而且還殺了下屬提供的3600頭豬,以及家門口排隊送禮的情景,你還會同情他嗎?
是誰給了他“作風霸道、驕橫跋扈”的權力?又是誰為他提供3600頭豬供他殺著玩?這背后或許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