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銅川市耀州區委
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政府
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慈善事業發展的意見》
4月3日,銅耀發[2015]6號文件發布了中共銅川市耀州區委、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動慈善事業發展的意見》。
文件指出,全區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執政為民的戰略高度,從關愛社會弱勢群體、彌補社會保障短板、促進社會和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發展慈善事業的重要意義,把發展慈善事業擺上重要議事議程,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推動、社會實施、公眾參與、專業運作、行業發展、法律規范”的方針和“依法推進、平等自愿、公開透明、鼓勵創新”的原則,廣泛調動公民、企業、社會團體組織積極參與慈善事業,推動我區慈善事業健康發展。
文件強調,各級組織和宣傳部門要把慈善文化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干部教育培訓計劃,要把慈善理念宣傳和慈善文化建設與現代化的“四個耀州”建設結合起來。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等渠道,多形式、多角度、經常性地宣傳慈善工作。教育部門要把《慈善讀本》教育列入中小學德育課程,納入素質教育,從小培養學生互助友愛的美好心靈。推動慈善文化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鄉村、進學校,引導社會公眾關愛慈善、支持慈善、參與慈善,增強公民的慈善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在全社會努力營造“人人參與、助人為樂”的慈善氛圍。
文件規定,為了與政府的社會救助形成合力,有效發揮重要補充作用。我區積極開展“慈善一日捐”活動,倡導全區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在每年七月份舉行一次慈善募捐活動。全區各類企業要積極開展冠名慈善基金和小額冠名公益基金,允許以認捐單位名稱為所捐資金冠名,允許“一次認捐、逐年支付”的捐贈方式。鼓勵社會各界愛心人士踴躍參與微基金慈善捐贈活動。
今后全區各類文明單位評選、復驗,要把是否積極參與慈善活動作為重要條件之一;重視推薦社會責任心強,對慈善事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法人代表或個人參選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向區慈善協會一次性捐贈50萬元以上的企業單位、10萬元以上的個人,由區政府分別授予“耀州區慈善愛心企業”、“耀州區愛心慈善家”榮譽稱號,并向法人代表和捐贈個人頒發榮譽證書;對一次性向區慈善協會捐贈10萬元以上的企業單位和5萬元以上的個人,由區文明辦、民政局、慈善協會授予相應榮譽稱號,頒發捐贈證書。
稅務部門要按照稅收法規和有關規定,對企業和個人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所得稅認真執行好稅前扣除政策。各有關部門在辦理與慈善有關的業務時,應優先辦理,簡化手續,減免相關費用。
文件要求,慈善組織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建立完善、規范、公開的財務監督制度和捐贈款物的登記、使用、追蹤、反饋和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民政部門作為慈善組織的登記機關,要加強對社會捐助工作和慈善公益機構的組織管理,提高慈善組織的公信力。
推動慈善組織的職業化建設,吸收高素質人才投身慈善事業,落實好慈善工作運作成本和工作人員的工作經費等,保障慈善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加強與國內外慈善機構的合作與交流。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區、村組應廣泛建立慈善志愿者組織,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和特殊困難人群需要,實施安老、助困和智力扶貧服務。完善慈善志愿者注冊管理、教育培訓、工時積累、績效評估和獎勵表彰制度,引導更多的人參與慈善事業,開展慈善志愿服務。
文件又指出,各鄉鎮(街道)要有一名領導聯系、分管慈善工作,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組織協調機制。民政局、教體局、衛生局、婦聯、工商聯、殘聯、老齡辦、扶貧辦和團區委等部門要善于運用慈善工作平臺,根據社會弱勢群體需求,編制慈善救助項目,協調慈善機構組織善款募集,聯合開展活動,實施有效救助。積極探索政府出資向慈善組織購買社會服務相關管理辦法,鼓勵慈善組織參與社會事務。區政府以慈善機構為平臺,盡快建立應急賑災救濟基金。慈善組織要以創新為動力,努力開拓慈善工作新領域、新方式,充分發揮社會保障的補充作用。積極探索開展慈善社區(村)、鄉鎮(街道)、慈善家庭創建活動,努力形成促進全區慈善事業發展的合力。大膽嘗試創辦慈善實體,增強慈善實力,強化扶貧培訓,不斷提升脫貧致富的能力,推動我區慈善扶貧事業再上新臺階。
(曉露) |